当前位置: 首页 > 职教政策 > 河南省教育厅【2010】340号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2010】340号文件

2010年05月12日 09:19:38 来源:尉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访问量:1565

 
教职成〔2010〕340号
河 南 省 教 育厅
关于申报河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行业职业学校、职教园区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在职教攻坚计划实施期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质量较高、具有标志性成果的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行业职业学校和示范性职教园区。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职教攻坚计划实施期间,重点建设50个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40所示范性行业中等职业学校,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3至5个示范性职教园区。通过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职教园区的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和职教园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水平、办出特色。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行业职业学校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行业职业学校必须为列入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拟保留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需为实施学历教育、独立设置且在校生规模在3000人左右(艺术、体育类学校在2000人左右);五项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生均占地面积30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生均图书30册,生均仪器设备值3000元,师生比1:18);职教攻坚期间,各级财政重点支持的学校。具体条件如下:
    1、管理水平先进。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具有科学决策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管理机构健全。
    2、办学实力领先。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教育部2008年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新标准下发后,按新标准执行),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现代化水平较高。
    3、事业发展较快。近年来学历教育招生和非学历培训人数较多并且持续增加。建立了办学条件好、工学结合紧密、教学质量高、就业前景好的若干骨干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较高。
    4、改革创新突出。改革意识较强,运行机制灵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和顶岗实习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
    5、服务能力较强。学校发展方向、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承担面向区域产业发展的社会培训,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6、政策环境良好。当地政府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办学经费有保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管理体系健全。
   (二)示范性职教园区申报条件
    1、规划建设合理。园区规划目标定位准确,可操作性强,辐射区域广,与当地城市发展规划衔接协调较好,富有前瞻性。
2、投融资渠道通畅。已经探索出融资渠道,充分调动了社会资金投入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能够较好地处理好建设与发展的关系。
3、运营方式创新。能够按照“性质不变、经费不减、政策鼓励、机制创新”的原则,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的新路子,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引入“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的运营方式,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4、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园区建设已初具规模;职教攻坚期间能基本完成园区规划的建设任务;入住园区的在校生数量与建成教学设施(教学楼、实训楼、宿舍、餐厅等)面积和拥有专任老师数量等比例相配套。
三、项目申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本通知要求评审确定拟推荐的项目学校。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初评与申报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本行业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项目的申报工作。各项目申报学校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拟推荐项目的论证、预评审和申报等工作。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项目申报综合报告须由教育局行文上报,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四、管理办法
被确定为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行业职业学校和示范性职教园区的学校和园区,省政府将专门下发文件予以公布,并将在今后职业教育项目建设中予以重点考虑和优先安排。省政府对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行业职业学校和示范性职教园区建设情况实行全程跟踪、采取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办法。
五、注意事项
请各地、各部门、各学校于4月20日前将项目可行性报告(含学校基本情况、项目总体规划、年度建设方案等)及附件(相关单位对可行性报告的批复、配套资金证明及相应佐证材料)一式十份及电子文档发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逾期不予接收。
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申报工作另行组织。
 
联 系 人:王丽霞    电话:****
电子邮箱:69691****@163.com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编辑:雄鹰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尉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河南省尉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尉氏县人民路西段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